关于开展2019年常州市“十佳百优” 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钱志越发布时间:2019-11-16

各辖市、区团委,市教育团工委,各在常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共青团改革要求,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激励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学生联合会决定开展2019年常州市十佳百优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11—12

二、活动范围

全市普通高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三、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开展内容健康丰富、创意独特新颖、符合社团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活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

2.社团成立6个月以上,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制度和组织纪律,能够按照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各项工作,重大活动执行相关审批规定。社团经费管理规范,使用明确合理,帐目清楚。社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团组织的监督,社团风气和运行状况良好。

3.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社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团领导集体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在社团中有较高威信。社团换届正常,招募和聘任新成员规范有序。

4.能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保持与校内外的学生社团、个人和其他团体的联系,日常活动有序,档案资料完备。每学年开展社团活动4次(含)以上。

四、评选办法与流程

1.推荐申报(11月中旬至11月底)

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开展初选,并推荐优秀的学生社团参加市级评选,要注意社团类别均衡。

2.评选表彰(12月中旬)

各单位上报候选社团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候选名额见社团评选活动候选名额建议分配表(附件1)。主办方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同时评选十佳百优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3.社团展示(12月下旬)

评选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学生社团的展示交流活动,成果突出、活动专业、适合互动展示的获奖社团将进行现场展演和网络展示,展演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推荐候选社团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2019年常州市十佳百优学生社团申报表(附件1);

2.社团发展情况,可从社团简介、组织架构、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介绍,1000字左右;

3.社团获得的相关荣誉(照片或电子版原稿);

4.社团作品照片、活动照片等10张以内。

社团发展介绍采取统一格式: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单倍行距;照片电子稿格式统一为JPEG格式,每张照片须注明相关信息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连同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于11月22日(星期五)前发送至校团委,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周益,联系电话:15861161192;联系邮箱:68140208@qq.com;联系地址:文体中心303。

 

 

附件:1.2019年常州市十佳百优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2.社团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doc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常州市学生联合会

 

        2019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