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遵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将《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盖章)》转发给各你们,请近期做好以下工作:
一、10 月底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
二、11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团委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 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
三、12月15日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请遵照执行。
校团委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