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颖发布时间:2020-12-10

各二级学院团委:     

遵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现将团省委《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你们,请按照《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工作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工作成绩单细则》要求,近期做好以下作:      

一、11月底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 

二、12月15日前,基层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基层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智慧团建”系统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      

三、12月底,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请遵照执行。

 团委    

 2020年11月10日